2023年9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3部门联合印发《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为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,推进医疗机构临床药学服务模式转变,促进临床用药安全、有效、经济和可负担,《规范》于国家层面首次将药学服务纳入可收费项目,同时要求各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,完善本地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缺失和不明确的要素内容,标化口径,积极协商同级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,统一行业标准,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。
为稳妥有序探索完善本市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2024年4月8日,上海医药行业协会《上海医药》编辑部召开了上海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研讨会。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管理处处长倪元峰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处调研员贺渊峰、上海医药行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夷征宇,以及上海部分三甲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参会,会议由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肇晖主持。
会上,中山医院总药师吕迁洲、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郭澄、仁济医院药剂科主任林厚文、瑞金医院药剂科主任卞晓岚、华山医院药剂科主任王斌、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范国荣、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原永芳、新华医院药剂科主任陆晓彤、长海医院药剂科主任王卓、长征医院药剂科主任陶霞、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沈甫明等医院药学负责人表示,《规范》中增补了药学服务的内容,不仅是对药师专业价值的肯定,也是对整个医疗体系多学科合作模式和精准用药发展的推动。同时,与会专家结合实际,围绕《规范》的执行方式进行讨论,借鉴外省市落地方案,为上海推进《规范》落地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。